申请CE认证证书需要注意什么?
在欧盟市场上“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
现在世界的市场经济都比较发达,我国也是有很多商品北出口到了国外市场,欧盟市场就成为了很多商家的目标,但是想要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要去进行CE认证,然而进行申请CE认证证书也有很多注意事项。
申请CE认证证书注意事项:
1.欧盟授权代表合同必须由制造商和欧盟授权代表公司直接签订才有效。
2.找专业的贝斯通检测第三方,尽量不要找代理商和经销商。为了尽量降低制造商子啊将来会面对产品违规和出事故的法律成本,尽量找专业的贝斯通检测第三方作欧盟授权代表,避免那些仅擅长于营销的经销商,代理商以及展览会服务商等等代理机构。
3.欧盟授权代表也是其声誉、资历、经验的招牌,只有拥有了CE认证,在国外市场上才会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才会愿意购买你的商品。
4.欧盟授权代表公司要有优良的外语能力,尤其是外语。当然很多认证机构都具有这样的能力,但是在找寻认证机构的时候也需要注意这点。
5.欧盟授权代表合同条款应以欧盟的主要官方语言为版本,如果条款上全是中文的话,那么合同在欧盟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发生纠纷后自然也就不能保证中国制造商的权益。
6.申请CE认证证书的企业,还必须编写一份EC合格声明,声明产品符合欧盟的新方法指令要求和协调标准的要求。并且与技术文件一起保存。
7.CE标志的使用: 按新方法指令的要求,需加施CE标志的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前,必须加施CE标志。
CE标志的保护:
市场监督主管当局必须检查CE标志贴附和使用的正确性以及是否遵守有关附加标志的原则。
如必要,监督主管当局须采取适当纠正行动,以保护CE标志。
当成员国决定限制不正确贴附CE标志的产品自由流通或对贴附CE标志的不合格产品的责任人采取行动时,须通告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
对CE标志误用或者滥用的后果:
成员国在其国家法律中须规定适当措施,以防止滥用和误用CE标志,如果出现滥用和误用CE标志,可以进行纠正补救。
如果在某产品上贴附CE标志,而该产品不属于任何一个要求贴附CE标志指令的范畴,那么这种作法被认为是欺骗行为,因为消费者或使用者很有可能由此认为该产品满足欧共体某些安全规定。因此,如果错误使用CE标志的证据是确凿的,主管当局必须利用其国家法律手段,对其釆取行动。必须采取措施强制使产品合格,并对将CE标志贴附于不合格产品上的责任人采取行动。
贴附除CE标志外的其他标志要受到某些限制。市场监督主管当局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遵循这些原则,必要时,要采取适当行动。
市场监督主管当局釆取行动的决定应遵循均衡性原则,视貝体个案而定。
成员国必须将如下两类决定通报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对因不正确贴附CE标志而限制产品自由流通的决定和对将CE标志贴附到不合格产品上的责任人采取行动的决定(注:根据新方法指令,贴附CE标志的规则通常包括负责向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通报所涉及的保障条款程序。然而,保障条款程序不适用于采取措施的原因是不适当地贴附CE标志的情况,此情况只涉及信息交换)。其他成员国可自行决定是否有必要采取类似行动。没有必要收集详细证据来证明此类行动的公正合理性,也没必要像启动保障条款那样就有关国家措施进行咨询。但是,如果欧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依据EC条约第226条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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