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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报告

欧盟CE认证RoHS指令2011/65/EU

    

   RoHS的定义和目的

  RoHS指令2011/65/EU(又称为RoHS.2指令)是对个欧盟RoHS指令2002/95/EC的改版。新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并与新立法框架保持一致。它规定了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EEE)中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则。这样的有害物质是例如多溴联苯,邻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六价铬,多溴联苯醚等。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末期进行管理可能会带来挑战,因此,该指令限制了它们在初始阶段(即在产品制造期间)的使用,并有助于使它们远离废物流。

  RoHS.2指令进一步提供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以及无害环境的回收和废弃EEE处置的法规。RoHS有许多目标,但*重要的目标之一是减轻行政负担,并确保与新的政策和法规保持一致。例如,那些与在欧盟范围内销售产品的新立法框架有关的法律。

  为证明CE符合RoHS 2011/65/EU,电子和电气设备制造商必须进行合格评定,准备合格声明并在其产品上贴有CE标记,然后才能将其投放到欧盟市场。RoHS指令不仅对制造商承担法律义务,而且对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包括零售商)也承担法律义务。

  RoHS范围

  与RoHS 2002/95/EC相比,RoHS2.0不仅扩大了产品范围,而且对EEE制造商施加了新的义务,要求他们准备欧盟合格声明并在成品上贴上CE标志。后者被包含在指令范围内,因为原始的RoHS指令没有任何说明CE符合性的正式标记要求,这使许多制造商设计了自己的RoHS符号并发布了其“合格声明”版本。

  RoHS2.0(2011/65/EU)指令产品范围:

  1、大大小小的家用电器;

  2、IT和通讯设备;

  3、照明设备;

  4、消费设备;

  5、电气和电子工具;

  6、自动点胶机;

  7、玩具;

  8、休闲和运动器材;

  9、医疗设备,包括体外诊断医疗设备;

  10、监测和控制手段,包括具有工业目的的手段;

  11、这些类别中未涵盖的任何其他电气和电子设备-采用此更改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

  RoHS2.0(2011/65/EU)指令不包括产品:

  1、具有特定军事用途的设备;

  2、太空设备;

  3、专门设计为属于本指令范围之外的另一种设备的一部分的设备,并且仅当该设备属于该设备并且只能由同一专

  4、门设计的设备替换时才能履行其功能;

  5、大型固定式工业工具;

  6、用于人员或货物的运输工具,但未经型号认可的电动两轮车除外;

  7、有源植入式医疗设备;

  8、大型固定装置;

  9、光伏板,协助公共,商业,工业和住宅应用生产太阳能;

  10、专为研发而设计的设备;

  11、其他。

  办理欧盟CE认证RoHS指令流程:

  1、项目申请――向检测机构监管递交CE认证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CE认证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CE认证证书。

  如果您想办理欧盟CE认证RoHS2.0技术咨询或者想了解更多资讯,请随时联系贝斯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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