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自行制订的产品标准: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2.相关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不适合本企业生产;
3.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其他标准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
二、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须向本行政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管理科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二份)及电子文本;
2.法定检验机构或厂方出具的产品性能指标验证/检验报告(一份);
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份);
4.《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一份);
5.《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深圳市组织机构信息卡(原件)。
企业标准—遵循原则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有关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8、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助料和添加剂。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2份;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1份;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份)和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1份(如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还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9、产品相关检测报告1份。
以往,企业需要到各县(市)区的质监局(现市场监管局)对产品标准备案。《江苏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企业既可以“向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住所地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存档备查,也可以在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统一开放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按照规定,企业需在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备案或自我声明公的形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2.规定格式的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二份);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内容包括:制定标准的依据、贯彻相关标准情况,重点说明确定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试验方法的可行性、准确性,采标情况等,属修订标准的,应列出新旧标准对比)(二份);
企业标准标准有以下几种: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严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4、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产品标准系指对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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