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生产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标准化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企业标准—遵循原则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有关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8、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助料和添加剂。
分类
(一)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附表1);
(二)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 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
(五)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六) 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七)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我公司承诺的服务质量
1、格式编排和文字内容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
2、确保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
3、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方面的法规要求;
4、符合标准备案的要求。
2
★顾客需要提供的产品资料(承诺为企业保密)
1、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以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3、产品的说明,如工作原理、零部件、结构、工艺、外观、功能、性能、包装等;
3
4、检测报告,或者产品技术参数;
5、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使用说明书、图片、说明书等。
6、其他能够描述产品技术要求的文档。
注:上述第2-6项,不是必须提供项;如果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与您沟通了解相关内容;如果能够全部或部分提供,则可加快标准编写速度。
我公司的工作流程 1、接受客户委托(签订合同); 2、查询现行相关标准; 3、标准草案编制;
4、标准审查和定稿; 5、前往标准备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备案。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