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无按键操作时,可默认显示车辆的实时行驶速度、实时时钟或驾驶员代码。
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如下显示:
1) 近15min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记录;
2) 近2个日历天内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3h的所有数据记录;
3) 车辆特征系数。
其他显示参数由制造商根据客户需要自定义。
4.4.6.3 操作按键
1) 操作按键设置应能满足使用要求,并应在对应的位置标出各按键名称;
2) 仅使用面板按键应不能对速度、时间、里程等原始数据的进行修改、删除。
4.4.7 数据打印输出功能
4.4.7.1 打印方式
1) 数据打印只能在停车状态下进行;
2) 从打印开始到每分钟平均车速记录内容打印结束,时间不应超过30s;
3) 打印字符字迹应清晰、规范;
4) 打印字符的高度应不小于2.4mm,宽应不小于1.5mm;
5) 打印纸上应留有足够的空白位置供驾驶员或其他人员签名及简单备注之用。
4.4.7.2 打印内容
记录仪至少应能打印输出车牌号码、车牌分类、驾驶员代码、驾驶证号码、打印实时时间、停车时刻前15min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疲劳驾驶记录(一次连续驾驶时间超过3h的所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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