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凡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在北京市办理道路货运企业增车及车辆年审手续时,均需要提供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凭证,及通过市交通委运输局备案的监控平台服务企业出具的道路运输车辆入网证明。那么,哪些监控平台是通过备案的呢?
工具/原料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凭证
道路运输车辆入网证明
其他申办材料
方法/步骤
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请先学习了解《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了解哪些普通货运车辆需要办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凭证及道路运输车辆入网证明:应为车辆“总质量”12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需要办理,其范围主要为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这里需要注意挂车即使总质量超过12吨也无需办理。
图中为目前已备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名单,同时附有企业联系方式。
办事人员也可以直接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外网公告栏查看备案平台情况(图中红框内)
END
注意事项
办事人员在提交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凭证和道路运输车辆入网证明时,无论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都需要在提交的材料上加盖公章。
道路运输车辆入网证明需入网服务至少1年以上(自申办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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