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1月27日的指令2002/95/EC.RoHS是“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缩写,该指令旨在控制电气和有害物质的使用。
2020年3月5日,欧盟官方日志(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发布了五项新指令,以修订2011/65/EU(RoHS指令)的附件III和IV,即RoHS指令中的豁免清单。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是对铅、镉、六价铬的豁免条款的更新。将于发布后的第20天生效,而欧盟各成员国则需要在2021年4月1日之前执行更新后的规定。
RoHS指令豁免更新的内容如下:
由于技术原因,必须直接安装在曲轴箱或手持内燃机汽缸内的,点火模块和其他电气和电子发动机控制系统中使用的电子电气元件的焊料和最终表面材料,以及印刷电路板表面材料中铅(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7/68/EC的分类为SH:1,SH:2,SH:3)。
用于分析血液、其他体液和体气的体外诊断医疗设备中使用的电位、电流和电导传感器中聚氯乙烯(PVC)基材中作为热稳定剂的铅。
设计用于电离辐射暴露超过100Gy/小时,且总剂量超过100kGy的环境中,中心分辨率大于450电视线的摄像机,其耐辐射视频摄像管中的氩。
RoHS指令豁免项目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EU)2020/364新增的豁免条款附件IV第44条,成员国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采纳并发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并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